力優勢環保 底渣處理小巨人!肩負民生公共事業末端處理責任

2019-11-01

力優勢環保 底渣處理小巨人!肩負民生公共事業末端處理責任
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(以下稱環保署)於十月二十四日在臺南市舉辦「108年焚化廠焚化灰渣再利用技術論壇暨一○七年度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評鑑頒獎典禮」,其中力優勢環保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力優勢公司)經環保署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小組評定優良,特頒予「底渣處理貢獻獎」。力優勢公司為全臺焚化底渣處理量最大之公司,也是此次底渣處理業唯一獲此殊榮的公司。除致力焚化廠底渣處理外,更專精於金屬分選,目標為降低環境污染的衝擊,以打造都市採礦並深耕台灣放眼於國際新藍海。


代表力優勢公司出席領獎的是廖宗銘總經理及許添順副總經理,而同時身為環工技師的許副總,對於公司有著非常大的期許。他表示,早期台灣地區一般廢棄物焚化處理系統皆屬混燒式,且進廠廢棄物大多未經分類及篩選,經混燒後大量灰渣幾乎採取「掩埋」方式作為最終處置,但受限於掩埋場容積不足,已造成各掩埋場未來操作之隱憂。目前因焚化底渣再利用技術已臻成熟,國外先進國家均有諸多運用實例,基於資源永續再利用目標,推動焚化底渣資源再利用,落實循環經濟的理念,為現階段極待推動首要環保課題。


力優勢公司底渣核准處理量為每月四萬一二○○公噸,處理對象為公有垃圾焚化廠之焚化底渣(處理代碼D-1103)。而隸屬於力麗集團旗下環工事業群的山林水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山林水公司),於民國一○六年十一月成為力優勢公司最大股東,力優勢在成為山林水公司之子公司後,更秉持著「創新」、「專業」、「品質」、「服務」的理念,持續朝「環境資源」及「循環再利用」領域發展。


以歐洲國家為例,底渣再利用率平均達六成,丹麥及荷蘭更高達九成,當前環保署為推動焚化底渣再利用工作,持續公告修正「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」。對於焚化底渣經過篩分、破碎等處理程序後的資源化產品,可作為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、基地及路堤填築、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、低密度透水混凝土、瀝青混凝土、磚品、水泥生料及衛生掩埋場覆土(不得作為最終覆土)等用途。簡而言之,底渣若處理妥善再利用,可以替代部份砂石原料的開採,保護台灣的國土資源,而使焚化底渣資源有效循環再利用,更可達到循環經濟的環境3R目標:Reduce(減少使用)、Reuse(物盡其用)、Recycle(循環再造)。目前台灣一年約產生八十八萬噸底渣,再利用率約六一.六%,其中力優勢公司年處理量近二十萬噸左右,對國內底渣處理貢獻卓越。


力優勢公司所採底渣處理屬於全段濕式處理流程,以蓄水槽收集製程污水再經處理後,回製程中循環使用。作業製程則從垃圾焚化廠接收底渣後,通過滾筒篩選、破碎、濕式篩選、磁選、渦電流分選等程序,將底渣妥善處理並篩分出再生粒料、資源回收物(包括鐵分選率>95%,非鐵分選率>85%)及衍生廢棄物;今年更引進高性能破碎機及更新渦電流系統,以提高設備效能。力優勢公司為亞洲率先採用濕式處理技術之廠商,並擁有自行開發、在兩岸均有註冊技術專利,以水作為處理媒介的方式,可大幅縮短自然熟化所需的時間及堆置空間,並可達到高品質之再生粒料,提高工程使用單位接受度。


最後,許副總指出,以往底渣篩選所產出的粒料會有異味發生,而造成使用端廠商使用上困擾;採濕篩方式處理,可有效降低臭味、增加熟化速率及品質穩定,分選出的資源化產品與規格更讓使用廠商接受度高。設備的精進在面對環保署今(一○八)年十月十五日預告修正之「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」草案,已做好充分準備並具備十足信心,將以審慎且精益求精的態度來迎接未來的每一次挑戰,提升技術朝向焚化底渣處理2.0邁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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